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工骑行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工骑行协会(HPECCA: Hefei Preschool Education College Cycling Association)。
第二条 性质:由合肥幼专教工自愿成立起来的非营利性群众团体。
第三条 宗旨:为教工中自行车爱好者提供交流的平台,推广低碳,环保、健康、快乐的运动方式。
第四条 本协会成员接受合肥幼专各有关部门的领导,接受校工会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遵守国家、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 组织结构
协会设立理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与决策机构,统领本协会事务。原则上由2至5名理事组成,其中1人任会长。每学期理事会应召开三次以上全体会议,由会长负责召集。理事有权力参加协会的任何会议,并有义务按时参加理事会会议。理事会内部遵从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第三章 会员
第一条 会员的加入:凡热爱单车活动、身体健康、素质良好、愿意遵守本协会有关规定的在校教工均可加入。
第二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三) 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三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二)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社团活动。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四章 活动内容
(一)在课余时间组织本会会员休闲骑行(周末短途)及远征骑行(寒暑或其他国假日长途)。
(二)适时举办校际自行车协会联谊活动。
(三)不定期举办单车知识讲堂,观看单车比赛视频。
*本协会所有骑车活动均在校外进行,严禁校内骑车。
*每次大活动都会提前通知会员和学校相关部门。
*活动时间、内容等事宜均由理事会或者会员讨论决定。
*如遇不可抗拒情况(如天气不佳)则取消或顺延活动日期。
第五章 活动纪律、安全
自行车运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应负完全责任。
本协会在外一切活动安全第一。具体保障措施如下:
(一)会员应该留意本协会的通知,了解活动的内容、时间、路线等状况,主动准备相关物品(食物、水、身份证件等),自觉将车带至检验处严查,不合格车辆严禁参加。
(二)每次活动都应该事先规划好路线、并解决食宿、休息问题。
(三)每次活动均设有经验有能力的队长、前旗、后旗、技术员,相关人员及职责由会长指定。活动中还应有人携带简易医务用品,处理擦伤等小伤口。
(四)注意保持车距,速度越快距离越远,一般在2——5M之间。
(五)队伍骑行应该有安全的编队,不可混乱。有统一交流暗语(如手势)方便联系,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讲话、打手机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六)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闯红灯,不得随意变道。
(七)骑行过程中务必佩戴头盔、手套。
(八)在户外活动期间严禁饮酒,杜绝公共场所吸烟。
(九)活动中发生严重情况(如有人受重伤、迷路等),队长应立即暂停本次活动,召集参加本次活动的会员,或请求社会支援,尽快做出决策,将风险降至最低。
第六章 财务制度
第一条 本社团经费来源:
(一) 会费
(二) 活动赞助
(三) 捐赠
(四) 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 本社团日常骑车活动费用一般采用AA制。
第六条 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七章 其他事宜
(一)本协会的活动本着安全原则,会员自己必须佩戴相关防护措施。个人对个人负责,并不存在法律上的监理、保护职责。一些危险系数较高的活动本协会不组织、不建议会员参加。
(二)会员注意保管好自己车辆的停放安全,建议上锁,有条件的可以装报警器,严防丢失。本协会并无义务与精力负责此类事宜。
(三)非本协会授权的活动即属私人活动,与本协会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