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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工骑行协会章程

发布日期:2013-09-26    来源:    编辑:管理员    浏览次数: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工骑行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工骑行协会(HPECCA: Hefei Preschool Education College Cycling Association)。

第二条 性质:由合肥幼专教工自愿成立起来的非营利性群众团体。

第三条 宗旨:为教工中自行车爱好者提供交流的平台,推广低碳,环保、健康、快乐的运动方式。

第四条 本协会成员接受合肥幼专各有关部门的领导,接受校工会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遵守国家、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 组织结构

    协会设立理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与决策机构,统领本协会事务。原则上由25名理事组成,其中1人任会长。每学期理事会应召开三次以上全体会议,由会长负责召集。理事有权力参加协会的任何会议,并有义务按时参加理事会会议。理事会内部遵从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第三章 会员

第一条 会员的加入:凡热爱单车活动、身体健康、素质良好、愿意遵守本协会有关规定的在校教工均可加入。

第二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三) 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三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二)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社团活动。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四章 活动内容

(一)在课余时间组织本会会员休闲骑行(周末短途)及远征骑行(寒暑或其他国假日长途)。

(二)适时举办校际自行车协会联谊活动。

(三)不定期举办单车知识讲堂,观看单车比赛视频。

*本协会所有骑车活动均在校外进行,严禁校内骑车。

*每次大活动都会提前通知会员和学校相关部门。

*活动时间、内容等事宜均由理事会或者会员讨论决定。

*如遇不可抗拒情况(如天气不佳)则取消或顺延活动日期。

第五章 活动纪律、安全

    自行车运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应负完全责任。

本协会在外一切活动安全第一。具体保障措施如下:

(一)会员应该留意本协会的通知,了解活动的内容、时间、路线等状况,主动准备相关物品(食物、水、身份证件等),自觉将车带至检验处严查,不合格车辆严禁参加。

(二)每次活动都应该事先规划好路线、并解决食宿、休息问题。

(三)每次活动均设有经验有能力的队长、前旗、后旗、技术员,相关人员及职责由会长指定。活动中还应有人携带简易医务用品,处理擦伤等小伤口。

(四)注意保持车距,速度越快距离越远,一般在2——5M之间。

(五)队伍骑行应该有安全的编队,不可混乱。有统一交流暗语(如手势)方便联系,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讲话、打手机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六)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闯红灯,不得随意变道。

(七)骑行过程中务必佩戴头盔、手套。

(八)在户外活动期间严禁饮酒,杜绝公共场所吸烟。 

(九)活动中发生严重情况(如有人受重伤、迷路等),队长应立即暂停本次活动,召集参加本次活动的会员,或请求社会支援,尽快做出决策,将风险降至最低。

第六章   财务制度

第一条 本社团经费来源:

(一) 会费

(二) 活动赞助

(三) 捐赠

(四) 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 本社团日常骑车活动费用一般采用AA制。

第六条 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七章 其他事宜

(一)本协会的活动本着安全原则,会员自己必须佩戴相关防护措施。个人对个人负责,并不存在法律上的监理、保护职责。一些危险系数较高的活动本协会不组织、不建议会员参加。

(二)会员注意保管好自己车辆的停放安全,建议上锁,有条件的可以装报警器,严防丢失。本协会并无义务与精力负责此类事宜。

(三)非本协会授权的活动即属私人活动,与本协会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