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正文
    • 新闻动态

品茗闻琴书画社章程

发布日期:2013-09-26    来源:    编辑:管理员    浏览次数:

                       品茗闻琴书画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品茗闻琴书画社是以艺术系美术部为基础,自发组建的,接受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管理的,有组织有纪律的公益性质的社团。社团活动同时接受指导老师的指导。

 

第二条  社团宗旨

     以茶会友、以琴会友  、以画会友,以友辅仁。通过共同学习和弘扬茶、琴、画、书文化,提高个人修养,丰富校园文化,为中国茶和琴文化在高校中的普及做出贡献。

第三条    社团主要任务

1.探索茶、古琴、书画艺术,把品茗、闻琴、书画融为一体,提高个人文化修养。

2.为广大教职工、了解茶道、琴道、书道文化,欣赏中国优秀传统艺术,提供一个空间。

 

第四条   社团主要活动内容

1.定期开展关于茶、琴、书法、国画文化的讲座。

2.组织茶人、琴友、书画同仁雅集,郊游,切磋艺术,丰富业余生活。

3.为爱好茶艺、古琴、书法和国画的教职工,提供了解接触中华民族优秀传统艺术学习交流的平台。

 

 第二章   组织结构与管理制度

第一条   设社长一名,作为社团的代表。

社长要出席协会的各项活动,并协调协会中各个部门的工作。

第二条   下设六个部,各设部长一名。

1.外联部:负责外事活动。

2.活动部:校内外活动组织的具体实施。

3.内联组织部:协会活动通知,组织社员交流活动;统计并管理社员信息。

4.宣传部:宣传社团,宣传社团的活动;组织每学年一次的招新活动。

5.文案部:编辑协会刊物;负责每次协会活动的记录。

6.财务部:保管协会财物,报销活动费用(社长和经办人两人签字)。定期向社员公开协会帐目。

第三条   社团的重大事项由社团骨干共同商定,并由社长作出决议。

 

 

第三章   会员

第一条   会员范围: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条   会员的义务:热爱中国传统文化及茶和古琴艺术,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宣传社团及社团的活动;协助骨干成员完成一些事务性工作。

第三条   会员的权利:优先参与社团的各项活动,具有社团主要职务的选举选举权以及被选举权。

 

第四章   骨干成员选拔制度

第一条   社长候选人通过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在各部部长中产生。由社团骨干人员投票产生新的社长。

第二条   各部长从社团骨干和积极分子中通过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由社长任命生效。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一条   设立财务部由专人管理协会财务,定期公布协会财务收支状况细表。

第二条   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任务范围的发展,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开展各项活动的支出,办公管理经费支出,其它正当支出。

第三条   社团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经费支持;主要用于协会的宣传工作,讲座活动支出,以及一些办公管理费用;小型的雅集,郊游开支由参与者分摊。

第四条   活动费用由社长,经办人共同签字后,由财务部长核销,存根。

第六章   社团章程的修改与指导老师的更换

第一条   由部长以上成员会议提出修改意见,由社团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第二条  通过后的决议应得到指导教师、挂靠单位的同意,最后报校团委社团部审批备案方可生效。

第三条  更换指导老师。如无重大问题和特殊原因(如指导老师工作调动等),一般不更换    指导老师。需要更换指导老师时,由部长以上骨干成员会议提出建议,由协会骨干成员表决通过。骨干成员大会骨干成员应全部出席方能召开。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一条  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需要注销时,一般由部长以上成员会议提出终止协议,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在得到指导教师同意后,由校工会批准执行。

第二条  协会在校工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