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正文
    • 新闻动态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工健美操协会章程

发布日期:2013-10-09    来源:    编辑:管理员    浏览次数: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工健美操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工健美操协会(HPECAA: Hefei Preschool Education College Aerobics  Association)。

第二条 性质:由合肥幼专教工自愿成立起来的非营利性群众团体。

第三条 宗旨:为教工中健美操爱好者提供交流的平台,推广健康、快乐的运动方式和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

第四条 本协会成员接受合肥幼专各有关部门的领导,接受校工会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遵守国家、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 组织结构

    协会设立理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与决策机构,统领本协会事务。原则上由25名理事组成,其中1人任会长。每学期理事会应召开三次以上全体会议,由会长负责召集。理事有权力参加协会的任何会议,并有义务按时参加理事会会议。理事会内部遵从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第三章 会员

第一条 会员的加入:凡热爱健美操运动、身体健康、素质良好、愿意遵守本协会有关规定的在校教工均可加入。

第二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三) 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三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二)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社团活动。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四章 活动内容

(一)在课余时间和周末时间组织本会会员参加健美操的训练、比赛等促进身体健康体魄的活动。

(二)适时举办校际健美操协会联谊活动。

(三)不定期举办健美操知识讲堂,观看健美操比赛视频。

*每次大活动都会提前通知会员和学校相关部门。建立qq群方便大家交流和学习。

*活动时间、内容、地点等事宜均由理事会或者会员讨论决定。

 第五章   财务制度

第一条 本社团经费来源:

(一) 会费

(二) 活动赞助

(三) 捐赠

(四) 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 本社团日常健美操活动费用一般采用AA制。

第三条 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