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5-23 来源: 编辑:管理员 浏览次数:
幼专各处室部门:
现将合肥市教育工会合教工会[2012]3号文件(正文附后)转发。请符合条件的学校各处室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申报,并于2012年5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稿、纸质文字稿)一并报送至工会肖主席或夏主席处,学校将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推荐报送合肥市教育局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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