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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工摄影协会章程

发布日期:2013-10-10    来源:    编辑:管理员    浏览次数: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工摄影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工摄影协会

第二条 性质:由合肥幼专教工自愿成立起来的非营利性群众团体。

第三条 宗旨:为教工摄影爱好者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

第四条 本协会成员接受合肥幼专各有关部门的领导,接受校工会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遵守国家、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六条 协会设会长一名,作为协会的代表。会长负责组织协会的各项活动;负责协调学校各个部门为活动提供相关保障;负责协会QQ群的管理(QQ群号:153699525

第七条 协会设副会长一名,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和管理。

第八条 设业务秘书一名,业务秘书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负责协会QQ群的管理;负责为会员提供业务帮助。

第九条 设行政秘书一名,行政秘书负责协会的行政保障工作;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定期在协会QQ群里公布帐目。

第三章 会员

第十条 会员的加入:凡热爱摄影、身体健康、素质良好、愿意遵守本协会有关规定的在校教工均可加入。

第十一条 会员权利及义务

(一) 拥有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有参加本协会的活动、服务的优先权。

(三) 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有义务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六)有义务自觉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七)有义务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八)按规定加入本协会的QQ群和交纳会费。

(九)会员自备摄影器材及其他相关器材。

第四章 活动时间及内容

第十二条 协会活动一般安排在课余时间或双休日,长途采风须经学校批准,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或其他国内假日。

第十三条 每年举办12次校内教工摄影展。

第十四条 不定期举办摄影知识讲堂,并经常利用QQ群进行摄影作品赏析。

第五章 活动纪律、安全

第十五条 外出摄影采风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应负完全责任。

第十六条 协会在外一切活动安全第一。具体保障措施如下:

(一)会员应该留意协会QQ群的通知,了解活动的内容、时间、路线等状况,主动准备相关物品(摄影器材、食物、水、身份证件等)

(二)每次活动都应自觉统一遵守安排,不得自行离队。

(三)每次活动都应自觉遵守目的地的规定。

第六章   财务制度

第十七条 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活动赞助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八条 协会外出采风,活动费用支出一般采用AA制。

第十九条 协会资产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七章 其他事宜

第二十条 协会会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及相关行业规定。

第二十一条 会员注意保管好自己作品及资料。

第二十二条 协会将积极推荐会员作品参校外的比赛。

第二十三条 非本协会授权的活动即属私人活动,与本协会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