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乙方:×××
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丰富大学生社会实践经历,帮助大学生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和社会竞争力,增强素质。甲方与乙方从校地合作、共同育人、互惠双赢的角度出发,经双方积极协调联系,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商定共同建立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同意在乙方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基地名称为“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
二、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和制定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时间和方案,甲方按乙方要求安排相应专业和年级的学生,派遣社会实践活动团队。
三、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根据乙方需要和甲方实际情况,经共同商定后为乙方提供志愿者。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及寒暑期到乙方开展科技文化服务、政策宣讲、社会调查、扶贫帮困、义务支教、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
2.指派专人负责社会实践领导工作,加强对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与信息联络工作。
3.做好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的组织教育、实践指导等工作,督促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期间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违反相关规章制度,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二)乙方职责
1.乙方作为甲方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负责接受和安排学生到基地进行社会实践活动。
2.在社会实践活动期间,尽可能按甲方的要求给予支持配合,为甲方学生的食宿提供方便,为开展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及相关协调工作;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和帮助,关注甲方社会实践活动。
3.在社会实践活动完成后,由乙方有关部门为甲方参与实践学生提供活动开展证明,并填写甲方学生的实践情况登记表(登记表由甲方提供),对甲方的社会实践活动做出鉴定。
四、甲方与乙方将本着互惠互利、双方服务、共同受益的原则执行本协议,不断加强双方的友好往来和协作关系。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共同解决。
甲方: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章) 乙方:×××(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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