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职工暑期疗休养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一系列有关“关注民生,关心群众生活”的指示精神和相关政策,促进我校广大教职工生活状况与健康水平不断得到改善,在市总工会的关心支持下,校工会根据《关于转发安徽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合工办[2018]15号)精神,定于2021年暑期组织首批教职工赴上级指定相关疗养点疗休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疗休养时间
2021年7月,共四天三晚(具体时间待工会通知)
二、疗休养地点
安徽省黄山工人疗养院或安徽省工人半汤温泉疗养院或安徽省半汤温泉疗养院(由工会考察后确定)
三、参加疗休养人员条件
1、校内在岗教职工。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上(1981年6月30日前出生)。
3、工龄满10年(2011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
4、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获得者优先安排。
四、有关要求
1.教职工疗休养活动时间一般在暑假,但仍需确保不耽误自身工作。
2.参与疗休养的教职工要遵纪守法,注意安全,互帮互助,努力营造和谐的休闲环境。
3、无重要工作安排或各种意外因素干扰,已经确定的参加人员不得临时变更。
4、参加疗休养人员不可带家属同去。
5、请各工会小组组长于6月11日下班前将本组参加疗休养教职工名单(格式见附件)发送给工会刘艳(QQ275622945)。
五、各组名额分配
首次将根据各工会小组人员年龄、工龄结构组织40位教职工赴黄山疗养,后续将根据本次经验制定长期疗休养办法。
组别 |
各组可申请名额(人) |
学前一组 |
4 |
学前二组 |
1 |
学前三组 |
1 |
艺术一组 |
3 |
艺术二组 |
4 |
社管系 |
4 |
公共教学一组 |
2 |
公共教学二组 |
3 |
行政一组 |
5 |
行政二组 |
2 |
行政三组 |
6 |
行政四组 |
3 |
幼教集团 |
2 |
本活动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工会所有。
合肥幼专工会
2021年5月19日